我国将全面推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2007年05月15日 0:0 5996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由于不少地方在矿产资源开发中轻视了环境保护工作,我国矿山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我国每年因采矿地面塌陷造成的损失达到4亿元以上。因露天采矿和废渣堆积等原因,直接破坏并侵占的土地近2万平方公里,并且以每年200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表示,今年将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企业矿山环境治理的责任,加强企业对矿山开发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调查监测及预报预警。”
2006年正式颁布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目前已经在10个省实施,今年将全面展开。
“要执法检查,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做到矿山环境治理不欠新账。”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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