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铁合金及相关产品出口暂定税率将上调至15%
2007年05月25日 0:0 581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部分铁合金及相关产品出口暂定税率将上调至15%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对部分铁合金及相关产品出口暂定税率进行调整,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税则号 商品名称(简称) 现行税率(%) 调整后暂定税率(%)
26020000 锰矿砂及其精矿,
包括以干重计含锰量在20%
及以上的锰铁矿及其精矿 10 15
26100000 铬矿砂及其精矿 10 15
26131000 已焙烧钼矿砂及其精矿 10 15
26139000 其他钼矿砂及其精矿 10 15
72022100 硅铁,含硅量>55% 10 15
72024100 铬铁,含碳量>4% 10 15
72024900 铬铁,含碳量≤4% 10 15
72028020 硅钨铁 10 15
72029100 钛铁及硅钛铁 10 15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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