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2007年10月10日 0:0 585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国土资源部发布39号令:规范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日前签署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范围、挂牌出让截止期限、缴纳出让价款和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等作出明确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39号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而成的。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和空间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律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土地的“位置”一律修改为“界址、空间范围”。
  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鉴于《物权法》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39号令在第四条第一款中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明确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拍挂范围。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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