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重霾高危”提升为健康通识
2015年12月15日 8:50 3244次浏览 来源: 中国矿业报 分类: 文学杂谈 作者: 邓海建
面对有关雾霾天的吐槽,我们好像都见怪不怪了。前几天微信朋友圈都在转一张小树林里灰蒙蒙的小视频,人影恍惚,光线暗淡,看起来挺惊悚的——据说它不是“丧尸”美剧,也不是“日影鬼谈”,更不是韩国“笔仙”,而是国内雾霾天里用生命在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冬日雾霾确实让人憋屈,我们不能总等着靠风吹出一片蓝天,重霾之下,要治理,要行动,但首先要有感同身受的共识。
共识有很多,有制度层面的、执行层面的,其中最基本的,是有关重霾的危害:人类只有意识到自身安全遭受威胁了,才会唤醒最凌厉的警觉。不然,很多潜在危险一旦司空见惯,人就容易变得麻木而漠然。比如这些年,雾霾未曾减弱,但不少市民却不戴口罩了。出于科学严谨的态度,此前很少有人敢于直接推论“雾霾致癌说”,不过,2013年10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布报告,首次指认大气污染致癌,并视其为普遍和主要的环境致癌物。其中,PM2.5被认定为空气污染中对人体最有害的致癌物质。
12月2日,在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合启动的“爱肺计划”活动上,钟南山院士表示,虽然雾霾与肺癌的确定性关系还需要长期观察,但从一些现象看,肺癌的增加很可能跟雾霾有关。可以肯定的是,在雾霾严重的天气里,慢阻肺、哮喘患者的住院率、门诊率都大大增加。还是数字最有发言权:这10年来,我国的肺癌发病率增长比其他肿瘤都要快,北京10年来肺癌发病率增长了4倍;同样都抽烟,但农村肺癌患病率比城市约低2倍;很多女性也不抽烟,二手烟也不多,却患了肺癌,因此可以间接认定雾霾是肺癌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将一些长期生活在重度雾霾污染中的市民纳入肺癌等相关疾病的高危人群范畴。
今天,我们对治霾二字的认识,应该有两重体认:一是治理看得见的雾霾,为健康清新的大气尽心尽力;二是治理雾霾遗留的各种风险,为健康无病的身体兜底保障。这两方面互相影响,不可偏废。
如今,“十三五”规划建议落地,“健康中国”升级为国家战略,关注重霾下的公共健康议题,既显迫切,也不算奢侈。尤其在雾霾没能被彻底赶走时,将保健预防纳入公共医疗保障的视野,防患于未然,即便从财政使用效率和效果来说,也很有必要。比如,定期对40岁以上的人群进行早期肺癌筛查,并将部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等。早预防,早治疗,总好过重病大病后如流水般花钱“买命”。
所以,我们要出台最严格的治霾措施,要力倡绿色节能的身体力行。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防控时代背景下的“空气病”。将“重霾高危”提升为“健康中国”的通识,公共服务有所作为,全民治霾才更有动力和成效。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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