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烯备受关注 入选“十三五”新材料规划几成定局

2015年07月15日 13:54 519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材料前沿

008

       石墨烯的温度又开始上升。在工信部的网站上,检索出的关于石墨烯的信息有3页,这和其他动辄10多页的信息相比,似乎有些少,但石墨烯的相关信息很多都是最近一年才有的。这一切都预示着石墨烯正在受到工信部的关注。
  今年以来,工信部先后到广东和山东对石墨烯产业进行调研。“石墨烯在‘十三五’中会受到更大的重视。”工信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去年年底新闻联播的一则消息更引爆了企业对石墨烯的热情。去年12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亲赴江苏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调研石墨烯研发及参观产品展示,仔细查看产品、询问细节,并对石墨烯产业寄予厚望。此外,工信部等部门在加紧研究“十三五”新材料规划,出台时间有望在2015年下半年,石墨烯入选该规划已经基本落定。
  随着特斯拉石墨烯电池研发取得较大进展,成本与充电时间将可能大幅下降,国内越来越多公司想挤进石墨烯行业。
  不久前,华丽家族发布公告称,公司关联企业重庆墨希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工信部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国家级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内容为第二代单层石墨烯薄膜实施方案,中标金额1000万元。
  去年,正泰电器全资子公司就宣布出资收购石墨烯公司上海新池能源80%的股权。去年8月,烯碳新材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石墨烯现金碳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基金总规模20亿,投向石墨烯与碳材料方向。同年7月,中国最大的预涂膜生产商康得新参股20亿新材料并购基金,设立张家港石墨烯应用科技公司。去年5月,博云新材收购伟徽新材100%股权,拓展一元碳化物业务。去年3月,中国宝安集团投资鸡西石墨产业园,旗下的新能源新材料平台贝特瑞在2014年12月9日公告已拥有石墨烯领域技术。
  作为已知强度最高、韧性最好、重量最轻的材料,石墨烯在能源、生物技术、航天航空等领域都展现出宽广的应用前景。随着石墨烯产业化的不断推进,国家针对该产业的政策有望再度加码。
  工信部在山东青岛调研时称,原材料工业司拟开展以下工作:制定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指导筹建产业发展联盟,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强化行业信息服务,积极构建产业链并推动链上各环节协同联动和良性互动,激活潜在消费市场,发掘石墨烯材料性能和应用价值,促进产业健康、快速、规范发展,着力规避低水平重复和盲目建设。
  在政府层面,今年年初,根据科技部刚刚下发的《关于认定2014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的通知》,常州国家石墨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正式获批并落户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这是全国首个“国字号”石墨烯产业化基地。
  重庆是另一个对石墨烯“着迷”的地方政府,今年5月,重庆市设立8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将以股权或“股权+债权”等方式投向电子核心部件、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石墨烯新材料等产业。重庆市政府还做出规划,聚集资源、引导企业,加快石墨烯薄膜材料在触控显示屏、传感器、电子器件等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推进石墨烯电池、散热膜、复合材料以及石墨烯涂料在汽车、建筑、新能源等领域应用,力争到2020年,石墨烯及纳米材料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建成国家级产业基地。
  产业化破局
  此前,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李义春向记者表示,石墨烯要先解决应用难题。而2015年将成为中国石墨烯产业爆发的元年。
  专利数量的积累令中国企业底气十足。据英国专利咨询公司Cambridge IP的研究,截至2014年5月,全球在石墨烯领域申请的专利数量为11372项,亚洲占3060项,欧洲和英国分别仅有361项和41项,明显处于落后境地。
  闫立群是北京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他的公司研发的一款石墨烯发动机油节能改进剂在悄然间把石墨烯的应用难题解决了。碳世纪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研究单层碳原子材料的宏量制备技术,2014年年初,该公司建立了小型单层碳原子材料(石墨烯)实验生产示范线,这打破了石墨烯行业长期“只求材料、不求应用”的现象,把企业目标对准下游市场的开拓。
  “石墨烯作为一种新材料,从实验室走到消费市场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闫立群说。
  作为“工业味精”,石墨烯被添加到橡胶、塑料等各种材料中,将显著提升传统产品的性能。石墨烯有望拉动万亿产业链,乐观估计,5—8年内,中国将通过石墨烯拉动形成万亿产业链。
  李义春认为,近几年,石墨烯有望在高端添加剂、导热材料、透明导电薄膜等领域实现应用上的突破。
  而前瞻产业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更为谨慎,该报告预测,2015年中国石墨烯产业规模有望突破100亿元,并在5年至10年内实现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的飞跃式发展。

责任编辑:徐婷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