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
2015年05月23日 22:55 5716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循环经济
5月19日,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环保部共同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计划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支持一批重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要求各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地编制本区域2015~2017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规划》确定了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其中2012年已支持的20个重点区域,如已完成治理任务,原则上不再支持。其他重点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制订实施方案参与竞争。此外,通知要求,省级财政、环保部门组织相关重点区域,按照《中央重金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 147号)及方案编制大纲(附件1)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域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编制本区域2015~2017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目前中国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主要涉及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两大领域,治理思路主要围绕加大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建立重金属污染清单、启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试点、加强执法和监测能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建立污染源监控项目库6个方面开展。大气、水、土壤均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最为紧迫。
此前,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在中国环博会高峰论坛期间透露,土壤污染行动计划(“土十条”)近日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预计2016年出台可能性较大。业内分析,随着“土十条”的逐步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市场有望随之打开,但与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相对成熟的环保市场相比,中国的土壤修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积累、项目推进、政府投资等方面都未完全成熟,仍处于产业积累技术、市场萌发的基础时期,预计“十三五”将逐步进入黄金时期。
据了解,《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是国务院批复的首个“十二五”专项规划,要求到2015年,广西、山西等14个重点地区的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同时明确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资金将达到75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300亿元,剩余的450亿元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
责任编辑:赵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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