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知要求严防汛前检查走过场

2015年04月10日 14:2 242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建设工程   作者:

       要把汛前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项目和岗位,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跟踪,实行督办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加强2015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按照要求,各地要制订汛前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责任组织、预警预案、工程设施、规划实施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各地自查工作要在5月20日前结束,汛期较晚的北方地区可延至6月5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重点抽查。
       同时,各地要加强城市内涝隐患的排查治理,摸清底数,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采用数字信息化手段实现排涝风险评估,提高内涝预判和防治水平。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订和落实除涝方案,必要时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警示标记。此外,还要加强监管,杜绝由于乱排乱放、基础设施建设、雨污管网混接等堵塞和破坏排水设施的情况,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察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罗娜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