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勘查工作的常态与新常态
2014年11月04日 8:20 3388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杨兵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 杨兵)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新阶段,即由高速增长进入到中速增长,这将是我们面临的一种新常态。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看,经历了工业化时期和后工业化时期。工业化时期,经济高速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开展,资源消耗巨大,环境污染严重。后工业化时期,经济增长缓慢,发展主要靠第三产业拉动,第二产业不断转移,有空心化的趋势,因此资源消耗不断递减,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在两期之间应有一个转换过渡期,英美在上世纪50年代、日本在70年代进入过渡期。
目前,我国处于工业化时期的中后期,已经开始进入过渡期,面临三期叠加的局面。与工业化时期和后工业化时期相对应,地质工作将由资源型转向环境型,即由矿产勘查为主转向环境治理与保护为主。在工业化时期,由于对矿产资源的巨大需求,促进了矿产勘查工作的发展,政府为此也加强了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出现了地质工作的大繁荣。到了工业化后期,基层地质调查工作基本完成,矿产勘查工作规模萎缩。进入后工业化时期,由于对矿产资源(不含能源)的小消费不断递减、成本上升、环保要求日趋严格、政府限制和社区反对等综合因素,造成大量矿山关闭,新建矿山更是困难重重,矿产勘查工作也就难以为继或转向海外。由于工业化时期产生的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需要治理和修复,地质工作因此转向了以环境治理与保护为主。在这两个常态之间,也必然存在一个或长或短的过渡期。对幅员辽阔的大国,过渡期会长一些。
而我国地勘行业同样面临三期叠加的局面。一是增长速度由高转低的转型期。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我国地勘企业统计资料,2013年我国地勘行业收入较上年下降10.44%,找矿支出下降11.99%。而全球有色金属勘探投入则下降31%,勘查规模严重萎缩。二是由于矿产勘查规模严重萎缩以及政府坚决从商业性地质工作(矿产勘查)中退出,地勘单位已面临产业结构调整、队伍结构调整及服务方向调整的阵痛期。三是刺激政策与改革的政策消化期。我国的煤炭、铁矿、铝土矿等已处于过度勘探状态。铁矿的勘探深度多在1000米以下,现在看根本无法实现商业开采。2000年以前,我国铝土矿主要是露天开采,而现在的勘探深度多超过500米甚至1000米,而坑采的铝土矿根本无法与海外红土型铝土矿竞争。2000年以前,我国根本不进口铝土矿,而近些年进口量达数千万吨,对外依存度达到50%。煤、铁、铝所形成的过剩勘探能力的消化就是个问题,而且必将冲击和扰乱其它矿种的勘查工作。地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政府坚决从商业性地质领域退出对地勘单位的冲击将尤为巨大,颠覆了以往的生存发展模式。分类改革后,公益性地质工作将主要由公益一类单位承担,而大多数的公益二类和转企的地勘单位只能从事商业性地质工作。以往地勘单位的矿产勘查工作主要是靠政府投入支撑,这是地勘单位生产发展的基础,地质技术服务收入只能起到补充作用。2013年,国家地质调查工作就取消了对探矿工程的投入,矿产勘查已成无米之炊。我国地勘行业已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困难时期,国家投入已经停止,外资早已撤出,社会资本大量出逃。地勘单位改革原地踏步、了无起色。
矿产勘查的发展除了有阶段性特质外,在市场经济及全球化趋势中还有行业自身的规律特征,也即常态。
矿产勘查与矿业实为一体,周期性极强,而且波动幅度大大高于经济的波动幅度,经常大起大落。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市场的大潮中,如何认识和把握这种潮起潮落,成为弄潮儿,对地勘单位而言教训多于经验。比如在上升期如何运作,下降期是何对策,峰值是否出现且能持续多久,谷底是否到来,将震荡多长时间,是否进入复苏与上升通道,考验着人们的智慧与才艺。
矿产资源地域分布不均,量与质差别巨大。一国的稀缺矿种,在他国可能唾手可得。因此必须以全球眼光考量。如铁和铝是使用最广泛的大宗矿产,全球资源十分丰富,加之循环利用程度高,虽不能说取之不尽,但可说用之不竭,不存在稀缺性和耗竭性。铁矿分布十分广泛,但品质差别巨大。全球的贸易铁矿石主要来自风化壳型铁矿,品位高达60%左右,可不经选矿直接入炉,规模通常几十上百亿吨,大规模露采的生产成本仅20美元/吨左右。而我国最主要的鞍山式铁矿,可回收的磁性铁有20%就算富矿了。铝土矿也如此,国外利用的主要是红土型铝土矿,规模大、露天开采,而且冶炼流程短、能耗少、成本低。相对我国沉积型铝土矿优势巨大。在全球矿产勘查投资中,这类矿产的投入非常少,占比极低。不要因为一时价高,以为有利可图,就一哄而上,结果收不了场。我国现在有不少铁矿项目就处于这种尴尬局面,类似矿种还有镍(主要是红土型镍矿)、铬、锰、钾盐等。对这类矿种的投入要十分慎重。
责任编辑:陈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