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大宗现货交易规则初定
2014年10月22日 13:30 2973次浏览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分类: 现货
上海自贸区近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则(试行)(草案)》(下称《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将大宗商品的“交易、托管、清算、仓储”四权分开,以打造更加安全健康的大宗商品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规则的出炉将促使自贸区国际平台建设提速。按计划,自贸区将在今明两年建石油天然气、铁矿石、棉花、液体化工品、白银、大宗商品、有色金属等8个国际交易平台。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CDRC)秘书长刘心田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自贸区与大宗商品息息相关,《草案》的出炉是上海自贸区建设进入实质化操作的一个标志,将促进上海成为实至名归的大宗商品中心。
“交易、托管、清算、仓储”四分立
《草案》共11章48条,从交易市场与交易业务、交易资金管理、商品交收管理、交收仓库及仓单管理等十方面,为上海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拟定“游戏规则”。
“游戏规则”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在风控方面,《草案》要求市场经营者应委托第三方清算机构负责资金清算;委托第三方资金存管银行或由上海清算所清算会员负责资金托管;委托指定交收仓库负责货物仓储;委托第三方仓单公示机构负责信息汇总公示。做到“交易、托管、清算、仓储”分开。
这改变了以往交易所托管交易资金,或者银行兼具资金托管和清算的做法,引入第三方清算机构(如上清所)作为清算管理方;同时引入第三方仓单公示平台,一定程度监测仓库物流,防止出现钱到货没出,或者融资中仓单虚假的问题。
“资金安全一直是大宗商品交易的监管重点,自贸区四权分立的做法,既方便监管,又有助于防止资金出问题。”一位市场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也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自贸区此举对规范大宗商品交易活动,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在区内健康规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内大宗商品市场经常面临着投资主体鱼龙混杂、法律法规缺失、现货企业参与力度仍不足等诸多现实难题。自贸区制度立足可复制可推广,一旦上述举措推向全国,对国内大宗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大有裨益。
自贸区国际平台万事俱备
《草案》同时要求,自贸区内大宗商品现货市场采用的交易方式可为: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国家及上海市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这与国家此前公布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一致。
交易价格应为不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净价”,采用人民币报价、结算。美元及其他可兑换货币可用于缴纳现货交易的履约担保。经市场经营者认可的、符合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可以成为市场的交易商。
目前,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务委和上海市金融办以及相关专家共同组成了一个评审委员会。按照流程,评审委员会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发起方提交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交易规则是否符合《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交易品种是否为具有一定进出口规模的品种;交收仓库是否符合海关保税监管要求;拟建立的交易系统是否满足与第三方仓单公示、第三方清算系统对接的要求等。评审通过后,平台发起方才可在自贸区进行公司登记注册等手续,市场通过开业验收后才可正式上线交易。
一位大宗商品市场平台筹备人员对上证报记者直言,目前他最关心的是《草案》何时落地实施,这将直接影响平台的筹备进展。“我们从今年5月份就提交了注册材料,但直到目前新公司都没注册下来,就卡在自贸区大宗商品管理规则这一关。我们从人员、交易系统到合约设计等方面的准备都非常充分,称得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该人士称。
责任编辑:李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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