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治理走向法治化

——二论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014年09月29日 9:24 261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建设工程   作者: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政管理工作,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因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就必须有法可依。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可谓策划周密、实施方案系统、遂行路径清晰。其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在两年治理行动中,始终体现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治理工程质量问题。
  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不难看出,从一项建筑工程的孕育期开始,直至其生命完成期的全链条环节,都有一系列的规章保驾护航。如针对建筑工程生命完成期的五方直接参与者,出台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了质量责任追究力度,把投资建设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和监理方,通通捆绑在规章制度上,使其终身难逃质量之责。针对对工程质量最负有直接责任的施工项目经理,出台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厘清了施工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使其更加明确细化。针对建筑市场久治不愈的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顽疾,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使这一顽疾得到最大程度的医治。针对建筑劳务市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权益保障时有受损的现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制度上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训、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之责。
  同时,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还从更高的诚信层面出台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从而在道德层面逐步实现对从业者、从业法人进行内化的柔性约束。
  可以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每一项工作都有规章紧紧跟进,每一项工作步骤都有法可依,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程序正当,行政合法,执行合理,从行政层面确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

责任编辑:罗娜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