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矿集团失洛钼控制权 合并报表藏债市危机

2014年02月11日 9:1 863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洛阳矿业集团债务困局风波,今日或许会有一个结果,但对于债券市场来说,更多的疑虑才刚开始。
  今日,洛矿集团将就三期债务融资工具召开持有人会议。该会议将对尚未到期的中票及非公开定向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偿付安排进行审议表决。
  1月份,失去对洛阳钼业的控制权是导致洛矿集团身处今日境地的第一块倒下的“多米诺骨牌”。随后,评级机构、投资者纷纷就洛矿集团尚未到期的债务工具提出各自的意见与偿付要求。由此,洛矿集团处境被动。
  分析人士表示,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存在一定数量类似洛矿集团这样的发行主体,为符合债券发行标准,他们往往将优质子公司股权装入该发行主体。因而,在优秀的合并报表下,债务资金投向与偿还资金来源不匹配的风险往往被掩盖起来。
  在市场人士看来,洛矿集团事件还只是该类企业信用风险暴露的“冰山一角”。
  谁会成为下一个“洛矿集团”?
  失去控制权后的“骨牌效应”
  大戏还得从原有的二股东鸿商集团成功上位洛阳钼业第一大股东说起。
  去年12月10日至23日,原有的第二大股东鸿商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鸿商香港增持洛阳钼业部分H股股份,合计1.01亿股,占洛阳钼业已发行总股数的1.99%。
  至此,鸿商集团通过持有洛阳钼业A股34.02%,鸿商香港持有H股1.99%,累计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6.01%,已超过了洛矿集团的持股比例。本次收购前,洛矿集团持有洛阳钼业35%的股份。
  1月12日晚,洛阳钼业公告称,确认洛矿集团不再拥有对其的控制权。这就意味着,洛阳钼业将被调出前者合并报表范围。
  一家股份制银行债券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债券投资者担心的是,扣除上市公司洛阳钼业的资产后,洛矿集团的报表不如原先好看。失去控制权后,如果当年不分红,洛阳钼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对洛矿集团来说,只是账面财富的加减,对现金流已经没有影响了。”
  中债资信在跟踪评级报告中表示,近三年洛矿集团投资收益及利润总额均值分别为3.68亿元和3.31亿元,基本来源于洛阳钼业分红收益,但洛阳钼业分红政策并不固定。
  上述分析师表示:“原先支撑洛矿集团信用等级最核心的要素,就是上市公司。扣除上市公司后,剩下的资产是很难支撑它原有评级的。”
  若以去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洛阳钼业财务报表调出合并范围后编制模拟合并报表,与洛矿集团原合并报表进行对比,洛矿集团总资产减少60.07%,净资产减少57.85%,总收入减少99.96%,净利润减少67.10%;若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洛矿集团总资产减少60.70%,净资产减少58.66%,总收入减少97.22%,净利润减少67.57%。
  1月15日,大公国际发布公告认为,不再拥有洛阳钼业的控制权将影响洛矿集团的长期偿债能力和主体信用评级,将该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负面观察名单。
  2月10日,中债资信发布洛矿集团的跟踪评级报告指出,失去对洛阳钼业控制权后,洛矿集团旗下将基本不再拥有实体经营业务,经营规模将大幅下降。以2010年至2012年合并报表计,洛阳钼业收入平均占公司同期收入总额的96.23%。其他子公司洛阳白马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对公司收入及利润贡献极为有限。
  持有人各提偿债修订议案
  截至目前,洛矿集团共有3单公开市场存续债券,包括10亿元中期票据(12 洛矿MTN1和12 洛矿MTN2)和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3洛矿PPN001),皆由广发银行担任主承销商。
  1月22日,广发银行提出于2月11日召开12 洛矿MTN1、12 洛矿MTN2和13 洛矿PPN001 的持有人会议。
  5天过后,洛矿集团对市场质疑作出回应,发布《关于对13洛矿PPN001未到期债务偿付安排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表示,虽然公司已不拥有洛阳钼业的控制权,合并口径下偿债能力有所减弱,但公司本部自身享有的总资产、净资产、总收入、净利润未受明显影响,仍具备相应的债券本息偿付能力。
  作出上述表态后,洛矿集团还提出了增信方案,表示将由洛阳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该公司注册资金5.4亿元,是洛阳新区建设的投融资主体。
  但对于此方案,持有13洛矿PPN001余额20%的广州农商行和10%的中银基金却并不“买账”,两家机构提出了各自的修订议案。
  1月28日,广州农商行便提出修订议案:无条件回购。即洛矿集团于该修订议案表决通过后5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回购13 洛矿PPN001 该期债券,并支付相应利息。
  广州农商行认为,鉴于洛矿集团不拥有洛阳钼业的控制权,合并口径下偿债能力有所减弱,认为《议案》中提出的偿债保障措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偿债保障措施及偿债增信方案对债券持有人的保护力度不够。
  紧接着,1月29日中银基金也提出了修订议案:付息并按面额回购。即洛矿集团于下次付息日(2014 年8 月12 日)时,在偿付应付利息的同时对13 洛矿PPN001 以面值100 元进行回购。
  其判断理由为,增信担保人洛阳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较于“12洛矿MTN1”的增信担保人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而言,各方面资质条件都较弱,导致“13洛矿PPN001”在清偿保障上弱于“12洛矿MTN1”。
  合并报表掩盖风险
  对于债券持有人的这一举动,中债资信评级业务部高级分析师邓睿对记者表示,农商行和基金公司等机构被市场普遍认为是风险态度中性者,在本事件中,其首要应对措施为本能性和简单性地提前要求偿付,反映出市场整体仍属风险厌恶态度,仍承担不起信用风险显着增加、甚至债务违约的后果。
  “中国债券市场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类似于洛矿集团的发行主体。” 邓睿表示,该类企业下属控股子公司虽然资质较为优秀,但仅是名义上将优质子公司股权装入该发行主体以符合债券发行标准,后者往往对子公司缺乏实际控制力度。
  邓睿表示,这类企业优秀的合并报表下,往往掩盖了债务资金投向与偿还资金来源不匹配的风险,此次洛矿集团事件可以说是该类企业信用风险暴露的冰山一角。
  此外,根据中债资信对洛矿集团近年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推断,洛矿集团三笔债务主要借于洛阳市政府及财政相关单位,而并非用于实体经营业务;债务资金投向与偿还资金来源并不匹配、加之对主要利润来源核心子公司的控制风险,为其后续本部债务偿付埋下了隐患。
  至于这是否意味着债市信用风险上升,邓睿认为,本事件发生的原因与宏观经济、行业、企业业务运营不存在直接关系,与债务市场整体信用风险的关系不大,不代表债务市场风险的进一步上升。
  今日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将审议表决尚未到期的中期票据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务事宜。上述债券分析师表示:“我认为提前偿付的可能性较大。”

责任编辑: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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