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废旧电池“无家可归”成关注焦点

2013年09月30日 10:41 614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电动车旧电池污染严重
  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对于电动车旧电池的处理,行业内一直是“无规胜有规”。尤其是铅酸电池回收,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一块电动车废旧电池,首先收购者会判断使用价值。如果还能用,会卖给一些小厂翻新;如果彻底报废,则将里面的铅等金属取走,剩下的酸液“想办法倒掉”。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公布的49大类危险废品之中,铅酸蓄电池榜上有名。据统计,全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达到31万多辆,年底将不能再上路使用。而这么庞大的电动车电池量,将何去何从?
  记者注意到,对于处理完全报废的电动车废旧电池,无论是车主,还是商家或维修店都会想到废品回收站。那里是否就是电动车废旧电池的最终“归宿”呢?
  记者找到了位于金濂路的一处可回收废旧电动车电池的废品回收站。老板表示可以接收电动车废旧电池,“3块钱一斤,不论好坏。”回收站老板说,他们回收电池目的是要电池里的铅板,“至于电池里边的‘水’,都是白称的。”记者问,“听说‘水’有毒,你们怎么处理?”老板回答对于废电池的处理,一般是用锯子锯开,倒出里面的“水”,也就是酸液,然后将里面的铅板卖掉。而对于酸液的去向,他回答说:“不值钱,又没有人收,只能倒掉。我们都是这么做的。”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海口市为例,目前登记电动车数量为30余万辆,按常规,每组电池使用年限为1至2年,海口市每年新增至少15万组的废旧电池。一块48伏的电池内有80毫升酸液,一组电池有4块,即一组废旧电池将产生320毫升酸液。海口每年产生这样的废液将超过4.8万毫升。据资料显示,一组4块废旧电动车电池污染近10000吨水。
  海南尚无电池处置资质单位
  就电动车废旧电池酸液处置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防治处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目前全省采取的做法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省范围内包括铅酸电池在内的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检查。由于全省目前尚无废铅酸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因此只能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来操作,即“充电电池的制造商、进口商和使用充电电池产品的制造商承担废旧充电电池的回收责任”。也就是主要以原厂家回收为主。
  据了解,2003年国家就出台了关于电动车废旧电瓶的管理规定,但是并没有明确具体由哪一家职能部门管理,该政策只具有导向作用,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再加上回收成本高、回收渠道没有打通、公众环保意识薄弱及一部分电动车厂家和商家是只管卖不管收,这些都导致电动车废旧电瓶回收工作无力覆盖更多区域,最终造成了目前废品收购站和电动车维修店大量、随意收购废旧电瓶的现状。
  采访中,一些希望电动车废旧电瓶问题能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也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更好的管理措施,希望广大电动车主增加环保意识,在电动车电瓶坏掉时,直接到厂家进行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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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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