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和谐绿色矿山”建设纪实

2013年09月25日 16:11 747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走进山东省潍坊市东部的昌邑市莲花山,一个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厂区呈现在记者眼前,壮观的厂门下,绿树成荫,整洁干净,办公楼、职工公寓、大循环水池与远处的大型机械遥相辉映,环境优美。这就是2013年被国土资源部评选为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昌邑矿业有限公司(莲花山矿区)。
  近年来,潍坊市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理念,以实现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为目标,走集约、高效、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结合建设“和谐矿山”,打造“绿色矿山”。
  依法治矿,夯实“绿色矿山”建设基础
  潍坊西部的青州市,石灰石等矿种储量巨大,开发前景广阔。但几年前,受“靠山吃山”观念的影响,山区出现了“千军万马采石忙”的现象,全市采石场581家,仅石灰石开采业主就有595家,一方面,无序开采造成了矿业秩序混乱,打架斗殴现象严重,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另一方面,私采滥挖大都是家庭作坊式开采,采富弃贫、浪费资源、大量山体损毁,影响了山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
  2010年8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以后,青州市委、市政府为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及时出台《青州市山石专项整顿和规范工作意见》等10个文件,成立由国土资源、公安、安监等组成的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办公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非法开采与私采滥挖行为,关停禁采区采矿企业272家,查处了18家非法开采的业户,立案处理了67家业户,对37名主要责任人分别给与刑事和行政拘留。仅黑旺铁矿区,青州市政府就组织执法人员690人,集中开展执法活动13次,填埋矿井96处,取缔非法选洗业户24家,治安拘留10人,刑事拘留3人,彻底解决了私采滥挖问题,维护了矿业秩序。
  “整治矿业秩序,是‘绿色矿山’建设的前提。因此,潍坊市‘绿色矿山’建设是从依法整治开始的。整治中,各县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使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依法有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树亮介绍说,“国土资源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构,配备了专用警车和警务人员,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行动态巡查,及时查处和整治各种违法行为,为绿色矿山建设奠定了基础。”
  整治后,潍坊市矿山企业从2005年的847家压减到268家,总压减率达到了68%。在依法有序办矿的同时,秉承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工作理念,培育了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的大企业、好企业。2012年,12家矿山企业进入潍坊市重点百强企业排行榜。矿山企业的做大做强,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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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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