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铜铝再生利用行业将实施准入条件

2013年03月05日 8:43 404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废铜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意见征求稿,为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工信部将在废铜、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实施准入管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改善行业的盈利状况,利好龙头企业。
  为此,工信部在《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于生产杂铜生产阳极铜的新建废铜再生利用冶炼项目,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且到2015年底以前淘汰5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能力;而对于黄杂铜、紫杂铜直接利用项目,则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并将在2013年底前淘汰2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能力。
  而《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废铝再生利用项目生产能力应在10 万吨/年以上。淘汰1 万吨/年以下再生铝项目,以及直接燃煤或4吨以下反射炉、利用坩埚熔炼再生铝合金的工艺及设备。鼓励企业实施5 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废铝再生利用项目,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 万吨/年以下的废铝再生利用生产能力。
  此外,两个征求意见稿还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废铜、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做出了严格的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条件将优化再生有色金属产能布局,有助于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升级。

责任编辑:仁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