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出台

2013年02月20日 10:12 34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今年1月1日,《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此前东莞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区域垄断、涉黑涉恶、违法占地、违规处置、偷税漏税等乱象将有所改变,买卖自由将实现,经营者数量和经营区域不再受限制,买卖双方可跨村、跨镇街甚至跨市交易。《办法》明确要求,任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不得以设卡拦路、强买强卖等各种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
  《办法》明确,对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废品收购行业利润巨大,号称年产百亿元,因此非常黑暗,一直以来存在强买强卖及压低价格等乱象。据悉,近年来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呈现“一大五低”特征。“一大”是指产废、用废企业高度密集,市场庞大;“五低”是指关税成本低、税收成本低、环境成本低、站点成本低、收购成本低。“一大五低”催生了中间环节的暴利,不仅侵害东莞企业的合法权益,还逃避了国家税收,影响了城市环境,危害了社会治安。
  有人估计,在东莞,只要你或明或暗地在某镇承包了一个区域的废品收购权,年入过亿元并不是传说;即便你实力稍弱,吃不下一个片区,那就包一个村或一个工业区,一两年下来,身家数千万元亦属正常;就算只有那么一点点“关系”,只要吃定一个中等规模工厂,一年赚个百八十万元的,也不用费太大力气。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彭日东表示,今后将以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为桥梁,引进大的批发商和终端用户,在东莞交易、开票和缴税。目前,经过初步摸底估计,东莞再生资源年交易额达到100亿元以上。不过,在税收方面,则相当少。为此,今后,如果各个镇街和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办法》的相关办法,东莞市有望每年新增税收7亿元,甚至更多。
  彭日东认为,该《办法》的实施,推动供需见面和直接交易,挤压中间环节的暴利和过多市场主体,使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与主体数量回归正常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和监管成本。同时,将着力在再生资源的“如何再生利用方面下工夫”。
  对于新《管理办法》的实施,一些企业也有疑虑:这会不会是另一种垄断?
  彭日东认为,废品在交易中心交易,不会造成另外一种垄断。一是没有强迫交易,企业把废品放在交易中心,跟甲乙丙丁任何一个交易都可以,而且价格可以协商;二是交易方式多样化,可以拍卖,可以举牌,也可以通过再生资源中心的网站进行网上交易。
  “如何避免新的‘潜规则’出现,需要政府加强监管。”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说,“市场放开后,肯定需要资格审查才能准入,如何让更多民间资本进入而不只是为原来的废品收购站量身定做,很值得政府斟酌。”林江还称,交易放开后会不会有一些厂家抱团肆意抬高废品价格?这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措施。
  经过多年来的地盘争夺战,目前东莞镇区废品业的势力范围已“尘埃落定”,为抢地盘而棍来棒往的事少了很多。东莞废品回收市场秩序的改变,自广东开展“三打两建”活动之后已经开始,当初打击欺行霸市,特别是抓了一批在废品回收市场强买强卖团伙以及保护伞之后,整个市场已经呈现出往良性发展的态势,再加上前不久专门出台的“管理办法”,因废品引起的纠纷及打打杀杀案件逐渐减少了。
  东莞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已经到了不得不有效规范、不得不全面改革的地步。日前实施的《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三个放开”(放开准入、放开交易、放开定价)、“四条红线”(后端监管的治安、税收、环保、用地)等。
  据了解,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东莞市建设“六个东莞”的需要,以及市场主体的要求,再生资源市场管理改革工作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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