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审议通过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9年09月29日 9:43 2683次浏览 来源: 陕西日报 分类: 钛资讯 作者: 杜朋举
9月27日下午,陕西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的。我省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现已查明储量的有93种,潜在价值42.56万亿元,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其中天然气、盐、钛、钼、煤、镍等64种矿产的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十位。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的能源化工和有色金属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之一。规划界定了鼓励、限制、禁止开发矿产资源的三类区域,明确了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的规范性要求,对进一步提高我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不断壮大支柱产业、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要按照基础在资源、关键在科技、效益在转化、保障在生态的指导思想,搞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到2020年,将我省建成能源化工强省、现代材料工业大省和矿业研发大省。一是要实行科学开发。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确定开发重点及方向,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走大企业引领、集群化推进、规模化开发之路。二是要加大勘探力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质矿产勘查新体制,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勘查水平,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三是要切实保护环境。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矿产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会议还研究了2009年度第十八批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等事项。
责任编辑: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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