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01月23日 16:33 148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行业近年来颁发的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2]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稀土行业管理,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和产业升级,我部商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稀土行业准入公告申请,并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提供的材料对照《稀土行业准入条件》进行核实,将核实意见和企业填报资料(一式六份)报送我部。
  二、我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复核、重点抽查和公示后,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形式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负责此项工作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稀土企业准入管理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我部报告。
  电  话:010-68205584  010-6820557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邮  编:100846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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