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铝产品关税税率自2007年8月1日起进行调整
2013年01月23日 14:3 2031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电解铝近年来颁布的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8号
关于对部分铝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部分铝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暂定税率形式,将税号76011090项下的未锻轧非合金铝的进口关税税率由5%下调至0%。
二、对非铝合金制铝条、杆(税号:ex76041000)开征出口暂定关税,暂定关税税率为15%。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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