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河流环境重金属污染监督

2013年01月14日 9:15 468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随着严冬来临,湖北省境内部分河流进入枯水期,水量减少,部分地方一些鱼塘、沟渠、水库开展整险加固、清淤、捕捞等工作,导致可能被污染的水土注入河流,容易出现地表水重金属监测超标的现象。日前,湖北省环保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历史上重金属监测超标河流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环境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应按国家重金属防治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涉重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凡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有削减任务的一律完成削减任务,该关停取缔的依法关停取缔,对已造成污染后果的要依法从严予以惩处。黄石市、荆门市、孝感市等重金属治理任务较重的环保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对辖区内涉重企业的清查,确保其重金属排放不污染境内的主要河流。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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