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铅蓄电池及再生铅污染防治工作
2012年07月30日 10:16 5590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铅锌资讯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将铅污染物总量指标要求纳入2012年市政府《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二是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或停止生产。截至2012年6月底,原有的47家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仅有12家正常生产。三是建立健全铅污染监测体系,每两月对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正式启动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计划。四是严格落实铅蓄电池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五是市环保局与市质监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情况与铅蓄电池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挂钩。六是将铅蓄电池及再生铅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区县环保目标任务考核。七是实施信息公开制度。除各级环保部门定期在网站或报纸上公布辖区内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的名单、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外,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也必须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铅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团体及群众监督。目前全市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整体良好,全市未发生“血铅”污染事件。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