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9年08月31日 10:45 11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为满足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市、区县部分经法律、法规授权或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行使具体行政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对某些紧缺急需的专业性岗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面向全国招考优秀社会人员,但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5、有良好的品行;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报名办法

  本次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招聘岗位中涉及综合性管理岗位所需的人选,在2009年上海市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进行遴选;二是针对执法一线岗位的人员需求情况,组织专场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09年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9年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自8月20日开始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2009年上海市公务员招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直接报考综合性管理岗位,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招聘岗位3倍人员参加面试。

  岗位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9:00至8月31日16:00。

  2、报考执法一线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场笔试。笔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9:00至8月31日16:00;付费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9:00至9月1日16:00。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报考相应的岗位,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后进行付费。笔试报名即岗位报名。参加报名的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如实填写《2009年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综合性管理岗位和执法一线岗位的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考执法一线岗位的专场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综合执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09年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专场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13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9月底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六、面试工作

  报考综合性管理岗位人员和报考执法一线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参加全市统一布置的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除应携带本人的报名信息表以外,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社会人员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招聘单位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审查核对。

  部分执法类岗位根据要求可增加体能测试。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格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九、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09年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十、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4378292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52504520

  监督电话: 64333772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2009年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09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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