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申报 “城市矿产”如火如荼

2012年05月14日 14:39 727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城市矿产”应从多处完善
  “虽然国家还会批复更多的"城市矿产"基地,但申报条件和要求肯定会越来越严格。”徐锟表示,正在申请的园区要注重以下几点:实施方案的落地性;对项目的遴选会更加严格;更注重选为第三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城市的地理区位、辐射范围等;对于同区域同质园区的审批将更加严格。
  徐锟认为,“城市矿产”基地不应该以申报为目的,应从利于园区长远发展为基础,建立包括政策保障措施、组织机构建设、技术保障体系以及能够保障“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顺利开展的其他措施。在他看来,“城市矿产”基地应从多个方面完善。
  首先是要建立再生资源法律政策体系。应尽快研究制定如废橡胶、废塑料等专项废旧产品的回收管理办法,强化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和废橡塑产品等废旧产品拆解处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实行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应强制该类废旧产品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内集中处理,鼓励园区产业化、集群化发展。再生资源还要有相关的产业政策扶持。包括建立再生资源使用补贴机制,通过对利用废旧资源生产的产品,按照使用量给予一定补贴或税收优惠,鼓励企事业单位优先使用再生资源;政府采购时优先购买再生资源产品,通过政府购买行为,引导公众消费倾向,以消费带动生产,进而引导企业的生产方向,形成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互动发展。
  其次是要优化管理体系,实行再生资源企业“圈区”管理。基地必须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建立相关产业孵化中心;必须在金融、税收、人才、知识产权、土地使用等要素管理方面取得政策支持,保证园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园区内企业间已经形成了副产物和废物交换网络,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三是加强政策扶持,鼓励支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快速发展。包括制定税收支持政策,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制定金融扶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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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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