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揭晓

59位有色行业个人及单位集体荣获殊荣

2012年04月27日 16:37 279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闻资讯-2012年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楷模

  本网讯 历时两个多月的201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活动揭晓,1234名个人将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15个单位将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085个集体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
  其中,有色行业27位个人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个单位将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8个集体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共计59个有色行业个人及单位集体荣获殊荣。
  工人日报消息:记者从全总今天(4月23日)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注重向基层、向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倾斜,依然是今年评选表彰的主要特点。从推荐结果看,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达763名,占推荐个人总数的61.83%,比去年增加了0.49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比例持续增加,已经由2007年的20名增加到今年的126名,占推荐个人总数的10.21%,比去年增加了2.21个百分点。此外,在1085个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班组780个,占总数的71.89%.
  同时,今年非公有制企业先进集体和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大幅提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的非公企业及所属单位分别为104个和352个,各占总数的33.02%和32.44%,比去年分别增加2.73个百分点和4.07个百分点。401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占职工总数的32.50%,比去年增加了1.38个百分点。
  据悉,在推荐程序上,今年继续实行“两审三公示”。同时,为从源头上确保推荐对象过得硬,所有推荐对象都自下而上产生,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对参选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更是“条件从严”。据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李守镇介绍,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与此同时,所有参选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均由本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对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还经过了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推荐人选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除了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外,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了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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