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百川:稀土诉讼中国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2012年03月15日 14:6 165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专家观点

  美国、欧盟和日本3月13日首次联手向WTO提起诉讼,希望就中国限制稀土出口一事予以仲裁,认为中国的这一举措存在贸易歧视行为。美国总统奥巴马13日还罕见的专门就此事发表讲话。中国则回应,对稀土的管理措施出于保护保护环境和资源的考虑,相关措施符合世贸规则,中方将主动应诉,并将继续推进稀土行业整合。
  根据WTO诉讼机制,中国有10天时间作出回应,而且必须在60天内与美国、欧盟和日本举行谈判。如果不能在这一期限内达成协议,美欧日有权要求WTO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调查。
  据经济之声报道,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比较悲观,他说,因为今年1月30日,WTO判决中国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违背了WTO规则,并驳回了中国基于环境保护而提出的上诉请求。桑百川说,中国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他们会援引上次的案例。他说,“上次我们也提到保护环境,我们的理由也能成立,但是涉及到太多国家的利益,他们会说你保护环境可以,但是不一定要采取出口限制政策。其实上次中国的败诉,欧美只是投石问路的做法,紧接着就会指向稀土,果然他们很快就提出稀土问题。”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