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人遭遇过职场歧视:80后是否真的不行
2009年07月15日 9:42 1569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约每4个女性被调查者中,就有一位曾有过在应聘中因自己是女性而被拒绝的经历。”这一数据来自6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发表的《中国职场性别歧视状况研究报告》。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求职歧视再次成为大学生及求职者的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本报与智联招聘共同举办的“暑期实习大练兵”活动中,不少应届毕业生提出,在之前的求职路上遭遇过不少求职歧视现象。在智联招聘2009职场歧视特别调查中,共有5000余名职场人与近1000名HR参与了此次调查。调查显示,六成被调查者表示自己遭遇过职场歧视,比例达到了62.9%。这种歧视大多发生在求职期间,比例高达85%。那么,大学生求职中遭遇歧视怎么办?
6成职场人遭遇过职场歧视
“无论你品学兼优还是多才多艺,只要你‘海拔’不够,那么你就有可能要多吃几次闭门羹。”小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语气十分无奈。小刘就读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技术一流。今年毕业回到福建后被一个导师推荐给某单位,那个单位听说小刘综合素质非常不错,当即向小刘的导师表示非他不可了。但是正式见面时,小刘160CM不到的身高,让对方态度来了个大转变,就业的事也就此泡汤了。
在求职过程中遭遇类似小刘这种情况的大学生并不在少数。智联招聘2009职场歧视特别调查中显示,在求职时遇到的各类歧视中,职场人遭遇最多的是来自于相貌方面的歧视。身高和户籍排在了求职者个人认为求职歧视的第二和第三位。而在调查中,6成职场人表示,遭遇过职场歧视。
而在针对企业方做的调查中,在应聘者各项外在的条件中,同样因为相貌而拒绝求职者的比例也排在了第一位,高达56.4%。年龄和身高占据了第二和第三的位置,比例分别为36.8%和31.2%。
很多HR认为80后太自我
厦门某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宁经理告诉记者,每年7到9月份公司都会在全省招二三十个应届毕业生作为公司人才储备,并为他们办理户口、制定培训计划。但基本上到年底都只剩下不到十个人。“这些80后的职场新人大多心浮气躁,不能吃苦,稍有不满意就想跳槽。所以对于这些‘80后’,以后招聘时也会心存芥蒂”。
而在记者接触过的企业HR中,有些企业都对“80后”不抱信心。某物流公司老总这样评价80后:“80后普遍很敏感,受不了批评,过度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他人感受,对他人、企业缺乏责任感,不善于合作,做事情往往太过感情用事。”
福州大学数学计算机系毕业的小林对很多HR的这种观点颇有微词,他认为这是一种新型的职场歧视。“本身我就不大同意分什么80后、90后,每个年代有每个年代人的特质。就算真的将我们划为80后,那80后也是现在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80后可塑性强,年轻有活力。不一定都像企业所说的那样。”
如果说以“80后不行”拒绝大学生是对80后的偏见和误解,那么企业以“星座、血型”为由而拒绝则让大学生们匪夷所思。调查显示,在求职中以血型、属相、星座为由被拒绝的求职者分别占2.0%、1.7%、1.4%。为何有此荒谬的理由,企业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对此,44.4%的求职者表示,自己会放弃到这样的单位去任职,41.6%的职场人认为只是一个拒绝的借口。
反求职歧视还需“内外兼修”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指导主管翁坤海认为,如果不是特殊岗位招聘(如服务行业),企业不应该对求职者的相貌、身高、性别有所倾向,否则就属于求职歧视。话说回来,大学生如果遭遇到求职歧视,采取法律手段硬性对抗成本过大,这样做显然不值。如果企业坚持以貌取人,求职者不妨另谋高就。
翁坤海认为,大部分企业招人还是以个人的能力水平为主的。“一般来说,企业在招聘时如果遇到两个水平相当的人才,从外在上择优录取也无可厚非。所以,大学生求职时也要在礼仪、气质、妆容上多注重一点。当然,我相信企业更看重的是大学生的个人能力,企业招的是人才,而不是模特,所以还是应着眼于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
而针对“80后不行”这种论调,翁坤海表示,这只是个体企业的偏见和误解,“不然社会早就人才断代了”。他说,这种观点只存在于某些企业当中,而且也只是针对于80后的某个群体而言。所以80后只要彰显出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朝气、责任心,企业都是很喜欢的。
至于对求职者血型有要求的企业,翁坤海说,通过血型来预测求职者性格与岗位是否适合,这还说得通。但若是以星座或属相等为由拒绝,就属于迷信层面上的东西,这种企业的企业文化本身就不健康,不进也罢。大学生若碰到这种类型的企业,大可敬而远之。
责任编辑:mqk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