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不规范 安徽120名大学生赴沪实习险露宿街头
2009年07月06日 9:16 1306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本以为做暑期工可以赚点零用钱,还能锻炼一下自己,没想到却差点露宿街头。近日有上海媒体报道,来自我省的120名大学生到沪实习后甚至连住宿都无着落,此事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记者昨日了解到,上海等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联合调查此事。
一条广告,引来百余心切学生
到上海打暑期工的120名学生均来自我省高校,多为大一、大二学生。吸引他们到上海打工的,是学校招聘栏里“大学生联盟”发布的一条招聘信息。
学生们告诉上海媒体,这条信息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宣称上海有一家电子通讯公司面向安徽招聘暑期实习生,包吃包住,月薪2000元。如此优厚的待遇,以及能学到更多知识的可能,都让学生们心动。随后,通过面试的120名学生于6月27日晚乘火车从合肥赶到上海,准备开始全新的暑期实践。
实习未果,险些露宿异乡街头
可是,当次日上午9时许,学生们被带到位于闵行区的那家电子通讯公司时,却发现他们前来“投奔”的公司竟然铁将军把门,没人接应。就在学生们不知所措时,几名自称南京一家劳务公司工作人员的人赶到,说必须先跟劳务公司签一份合同,才能安排工作。可是,合同上却标明劳务公司将参照工资收取20%的“管理服务费”,且月薪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学生们当即拒签合同,但仍被要求交100元体检费、80元车费和30元介绍费,并在体检后再次被送回电子通讯公司。
就这样,120名学生在电子通讯公司门口一直等到凌晨1点,这时,一名自称是电子通讯公司工作人员的人出现了,将大家带到了该公司的地下食堂,学生们趴在餐桌上度过了一晚。
感到上当受骗了,有学生拨通了上海媒体的求助电话。第二天早上,一部分学生离开了上海,只有70名学生在电子通讯公司进行暑期实习,但月薪是1200~1500元,岗位是流水线工人,伙食自理,住宿费为每月120元,与他们最初应聘时听到的待遇相差很大。
心存顾虑,利益受损依然沉默
昨日上午,记者与其中一名打工学生小王取得联系。从上海回来后,小王直接返回了蚌埠老家。 “我们当时看没希望了,就拨打了新闻热线,向上海媒体求助,但考虑到自己可能受影响,所以并没有把详细的资料透露出去。 ”小王说,自己在合肥一所专科学校读大一,没想到第一次打工就遇到这样的事。与记者通话到一半时,小王挂掉了电话,随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随后,上海媒体同行告诉记者,由于害怕牵扯到事情中,或担心“影响未来”,留在上海的学生也不愿再谈此事,上海、江苏的劳动保障部门已联合就此事展开调查。
业内人士:勤工俭学就近为好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合肥劳动部门以及法律界人士。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达夫说,大学生暑期实习在法律上还比较模糊,“实习”不定义为劳动法的对象,确实有很多单位钻法律的空子。出现此类状况时,大学生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在此情况下,大学生更应学会用法律自保,尽量与用人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他认为,大学生找用工单位,至少应有基本的考察。
合肥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陶陈告诉记者,按照“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遇到此类状况确实对学生不利,因为这些学生还未毕业,并不享有劳动者的身份。而《劳动法》是针对应届毕业生等劳动者的法律,没有涉及对未毕业人群的权益保障。为此,陶陈建议大学生,最好通过自己了解的正规途径进行暑期勤工俭学,如通过学校组织等。而且,劳动部门也提倡大学生就近开展勤工俭学,一旦出现纠纷,解决起来也方便。
上海劳动保障部门则认为,南京的劳务公司在南京注册,资质和业务范围应该限于南京,但该劳务公司却在我省介绍了120多名学生到上海实习,明显超出了其业务和资质范围,做法欠规范。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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