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开网店有望享受各地相关优惠政策

2009年06月22日 16:40 159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现在,到淘宝网等电子商务网站上开网店,已成为越来越多大学生的就业选择。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后,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可以认定为自主创业,有望享受到各地政府出台的针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出台的政策,开网店超过3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如果在运行过程中信用积分达到1000分、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8%以上,并且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向所在高校申请认定。据了解,信用积分达到1000分、好评率在98%以上的网店相当于淘宝网三颗钻店铺的水平。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认定为自主创业的开网店高校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高校对开实体店等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开网店的毕业生同样能享受。开网店的大学生毕业后,参照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办法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涉及到户口、档案等手续可以按照各市县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灵活就业的相关具体政策办理。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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