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公司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0年05月27日 15:29 3647次浏览 来源: 证券时报 分类: 钛资讯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9,062,4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5月31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892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并于2007年5月30 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7892 万股。
公司上市后股本总额未有变动。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发起人股东铜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834.64万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袁菊兴等50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358万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五年内,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的股份20%进行解锁转让。2008年5月22日袁菊兴等50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自愿将所持股份锁定期进一步延长,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五年内,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的股份20%进行解锁转让。
经核查,铜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上述51名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公司上市时的承诺及追加承诺,并严格遵守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规定,在承诺期限内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现承诺期届满。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5月31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9,062,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825%。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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