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公司节能有成效 省政府奖励十万元
2009年05月27日 15:13 3377次浏览 来源: 宝钛集团信息中心 分类: 钛资讯
最近,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通报,对2007年度在推进节能降耗、完成节能指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突出成绩的宝鸡市政府和西安市政府,以及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重点用能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在省、市发改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的节能目标,与陕西有色集团公司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与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了《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按照省工交办《关于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科学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节能降耗指标分解到重点耗能产品的每个环节,落实到人,节奖超罚,极大的调动了干部职工节能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稀有金属加工材综合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分别下降12.5%和13.4% ,全年节能3179吨标准煤,完成年度节能计划138.2%, 达到陕西省和全国有色行业先进水平。按照《陕西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糸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2007年度各市政府和2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公司超额完成了节能责任目标,顺利通过省政府节能责任目标考核,节能工作跃入全省前十名,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同时省政府希望各级政府和各用能单位向宝鸡、西安两市及宝钛集团等34家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学习,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和节能减排管理水平,为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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