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集团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008年10月17日 15:57 41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钛资讯

  据中国宝钛报消息  10月12日,在广东深圳召开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十年成就颁奖大会上,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向我公司授牌,认定宝钛集团技术中心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这标志着我公司以钛、锆为主的稀有金属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获得国家认可,同时也说明我公司着力打造中国稀有金属开发应用权威机构的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司总工程师高颀、研发中心负责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此次颁奖大会由国家发改委主办。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作为新认定技术中心代表接受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领导的亲手颁牌,从而成为我国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钛工业的领军企业,长期以来,我公司十分重视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工作,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确立为企业重要发展战略,提出建设创新型宝钛的目标。2006年,公司出台了《“十一五”技术创新规划纲要》,确定了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并将每年销售收入的3%用于产品研发及技术进步,重点支持重大核心产品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近年来,我公司技术中心围绕钛、锆等合金材料的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积极开展工作,掌握了多项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已经形成了规划决策、项目来源、资源配置等八大较为成熟的内外部运行机制。随着技改投入和不断建设完善,宝钛技术中心最终将拥有包括4个研究所、9个实验室及1个博士后工作站在内的企业技术中心,成为特色优势突出、引领作用明显、尖端人才汇集、创新氛围浓厚的国家级创新型技术中心,成为中国稀有金属开发应用的权威机构,带动和引领中国钛加工技术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
  此次国家认定不仅提升了我公司知名度、展示了宝钛技术研发和创新实力,而且也将在今后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使我公司处于有利地位。据了解,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之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公司在进口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有关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产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arcomp974.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